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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闲置地块覆绿工程(第一批)配套停车场监控、照明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

2、项目名称:包河区闲置地块覆绿工程(第一批)配套停车场监控、照明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3、项目地点:合肥市

4、采购人: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业主:合肥九狮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6、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监控、道闸、路灯照明等采购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7、项目概算:39万元(含暂列金3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类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0、服务期:共3个地块,每个地块工期2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下发指令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缴纳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6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智能化项目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及询比文件发售办法

1、获取时间:自询比文件发出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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