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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石林县长湖景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安装运营9b55c8af-7d24-4d8c-983f-59e57fafc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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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9b55c8af-7d24-4d8c-983f-59e57fafc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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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设施设备购置及景观提升工程费用约2337.82万元9b55c8af-7d24-4d8c-983f-59e57fafc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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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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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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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石林彝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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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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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4-29 16: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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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6年04月17日发布;招标文件预公示于2026年04月23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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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Zp3010020260007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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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石林县长湖景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安装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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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5-09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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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20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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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石林开标室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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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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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
2337.82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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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布置基础设施的设计、动线设计及实施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实施过程中的设计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2)设备采购范围:对石林县长湖景区提升改造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进行采购、配备、运输、装卸、现场保管、安装、检验、集成、调试、验收、投运、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等全过程服务以及景观提升、配套绿化。具体内容以第五章“技术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中的采购清单为准。(3)运营范围:负责石林县长湖景区项目的运营工作,具体运营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具体的运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的范围为准。(4)其他工作: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其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出具的任务书为准。注:①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投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②如因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不实施、延期实施或实施工程量不足预估工程量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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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设地点: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景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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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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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2)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设计单位或设施设备单位或运营单位的任意一方;(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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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设施设备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3)运营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并具有承担本项目运营管理的能力。(提供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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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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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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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投标人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初年至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6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及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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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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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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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8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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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5-20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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