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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2026年兽医实验室重大动物疫病及主要动物疫病防控检测设备、试剂耗材、秋防防疫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2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宜良县2026 年兽医实验室重大动物疫病及主要动物疫病防控检测设备、试剂耗材、秋防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9239.00 元(大写:贰拾贰万玖仟贰佰叁拾玖元整),其中: 1 标段:¥55878.00 元(大写:伍万伍仟捌佰柒拾捌元整); 2 标段:¥73941.00 元(大写:柒万叁仟玖佰肆拾壹元整); 3 标段:¥99420.00 元(大写:玖万玖仟肆佰贰拾整)。

最高限价:¥229239.00 元(大写:贰拾贰万玖仟贰佰叁拾玖元整),其中:1 标段:¥55878.00 元(大写:伍万伍仟捌佰柒拾捌元整);2 标段:¥73941.00 元(大写:柒万叁仟玖佰肆拾壹元整);3 标段:¥99420.00 元(大写:玖万玖仟肆佰贰拾整)。

采购需求:

序号

标段

项目(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备注)

1

1

检测试剂

1

宜良县畜牧渔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2

2

检测耗材、仪器设备

1

3

3

防疫物资

1

1 / 5

注:(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投其中一个标段,也可以同时投标三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分批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是事业 ;③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④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利润①提供2023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1 年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能表针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其它会计报表;②开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不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属非经营性质的非企业的单位、机构、团体组织免税的,若无上述材料,以符合国家相关制度为准,提供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复相应情况说明。

2 / 5

印件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 年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 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 年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起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

3 / 5

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

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农业农村部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

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 20 日至2026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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