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清高速公路清远段路灯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13日 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LY-ZFCG-2026-006
项目名称:广清高速公路清远段路灯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02,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清高速公路清远段路灯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602,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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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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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
广清高速公路清远段路灯维护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60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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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3年,自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清高速公路清远段路灯维护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清高速公路清远段路灯维护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证书: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证书;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类)。【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还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
(6)供应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并在供应商单位登记注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至 2026年04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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