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6.460189(万元)
6、最高限价:306.460189(万元)
7、采购需求:
武汉音乐学院艺术与科技实验室配套装饰装修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项目地点位于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主综合楼C栋内,现状为数字体验中心和办公室,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室内装饰翻新、线路更换、消防疏散及应急照明翻新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8、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8月30日前完工,计划2026年5月30日前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现场实际为准(本工程为校园维修工程,为不影响采购人后续使用计划,供应商应承诺保证工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供应商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4)供应商须分别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驻场安全员的劳动合同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当月)至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27日至2026年05月06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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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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