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2026年分行办公台式电脑PC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按总行要求,对办公PC进行信创改造。由科技发展部提出本次采购需求。科技发展部进行采购事宜。
本项目不分包。
项目限价:45.44万元。
信创办公台式电脑PC机(含显示器、键盘、鼠标)71套。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经批复。
三、合格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通用资质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5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可获取的最近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注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中税种必须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印花税企业常规税种,证明材料应为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完税凭证、免税证明、无欠税证明任一种均可;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中险种必须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证明材料应为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任一种均可。)
5)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从2023年4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2023年4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从2023年4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产品
特别资质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原厂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函,原厂授权函应明确原厂商已对本项目的所有报价项确认,并承诺按此报价提供原厂产品和服务。原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及获取:
4.1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4月24日09:00时起至2026年04月30日16:00时止。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2026年分行办公台式电脑PC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按总行要求,对办公PC进行信创改造。由科技发展部提出本次采购需求。科技发展部进行采购事宜。
本项目不分包。
项目限价:45.44万元。
信创办公台式电脑PC机(含显示器、键盘、鼠标)71套。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经批复。
三、合格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通用资质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5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可获取的最近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注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中税种必须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印花税企业常规税种,证明材料应为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完税凭证、免税证明、无欠税证明任一种均可;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中险种必须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证明材料应为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任一种均可。)
5)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从2023年4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2023年4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从2023年4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产品
特别资质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原厂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函,原厂授权函应明确原厂商已对本项目的所有报价项确认,并承诺按此报价提供原厂产品和服务。原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及获取:
4.1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4月24日09:00时起至2026年04月30日16:00时止。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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