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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港德清港务有限公司港内短驳运输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5月-2028年12月)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24 收藏项目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两步开标法),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浙江海港德清港务有限公司港内短驳运输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5月-2028年12月)【第二次】

(二)招标内容:港内短驳运输业务:确保车辆提前到达指定作业地点,配合港口生产业务。

(三)招标控制价:第一期合同(即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年度费用119.81万元,第二期合同(即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预计年度费用205.39万元,第三期合同(即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预计年度费用209.76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本次采购不对年度费用进行承诺。备注: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投标报价表》,单价最高限价已综合考虑并折算了完成全部上述采购内容的人工及车辆等支出及各类税费等一切费用,并不是仅包括相应项目的工作。以上限价均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按9%计入,如税率不同参照不含税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应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四)服务期限:2026年5月20日-2028年12月31日,合同分3期签订,每期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经招标人考核通过且内部审批确认的,可续签下一期合同。首期服务期限: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第二期服务期限: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第三期服务期限: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五)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港内短驳运输业务:确保车辆提前到达指定作业地点,配合港口生产业务。

(六)服务地点:浙江海港德清港务有限公司的指定区域。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二)投标人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货运等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所承担业务外包范围内近3年内无1人死亡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含劳务外包人员),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可通过“应急管理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提供承诺函及官方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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