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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浦新矿表土、秦新矿附属产品处置运输服务(交通资源集团)第2次招标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6-05-0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浦新矿表土、秦新矿附属产品处置运输服务(交通资源集团)第2次招标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项目业主年度计划,标段1项目业主为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即签订合同单位),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标段1需求单位为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就2026年浦江县黄宅镇张官村建筑用石料矿表土进行运输处置服务,预估处置数量22万吨,运输起点为浦新矿矿区,项目预算为484万元(含税)。

标段2陕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司秦新矿附属产品处置运输服务已完成招标。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号

服务内容

暂定运输数量(吨)

运输区间

合同签订主体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始发地

到达地

1

黄宅镇张官村建筑用石料矿表土运输处置服务

220000

浦新矿矿区内部

合法接收场地进行处理

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

注:暂定运输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提供数量以必须满足招标人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准。

2.3标段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具体开始及结束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适用于标段1: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运输处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处置能力,且出具承诺函,并承诺以下要求:

a.表土的运输处置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

b.合法、合规处置表土,并向招标人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与处置数量相对应的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处置场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等有效不动产权属证明;或政府对消纳场地的批复。

c.表土交付完成后,运输处置过程中的一切事宜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仅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多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单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评标顺序为标段1-标段2。同一投标人只可在其中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前一个评审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的评审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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