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235处某工程项目监理已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国粮规〔20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五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五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235处某工程项目监理的潜在投标人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有:安全改造库房、维修改造信息中心、新建货场、停机坪、维修改造道路、站台、更换龙门吊轨道基础;配套升级改造安全防范系统、信息系统、反恐怖防范设施;铁路专用线维修等,总投资额约44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3监理服务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协助项目单位进行工程招标、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工程预验收、并需配备完成监理工作服务范围内所需的设备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两年)结束止。
2.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68万元;该报价金额为暂估金额,最终合同结算价款将依据初步设计批复的投资概算进行调整,即最终结算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的监理费*0.9)*(报价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参与征集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法人单位,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者直接投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本次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年住建部第45号令修订版),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4信誉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发生重大监理服务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近1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承接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且监理人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上述行为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该平台关联的各项目所在地省级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不良行为记录共计三条以上的(含三条,不重复计列)。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3000万元以上或建设规模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类的工程监理业绩。
注:①以上工程业绩必须为已完合格工程
②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③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的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3.6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近六个月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证明材料)。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至少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3000万元以上或建设规模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类的工程监理业绩。
注:①以上工程业绩必须为已完合格工程
②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③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的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3.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需配备建筑、电气、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各1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监理人员聘用证书。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供应商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监理员不少于2人(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随时增加),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培训证书、身份证,需配备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须提供有效的培训证书、身份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征集文件获取
4.1 文件获取日期: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2日,每日08时30分-16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