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牡丹江首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品销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牡丹江首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为妥善处置厂区内储罐剩余油品,同时完成罐体内油品拉运工作,现拟对罐内原料油进行整体销售,并由中标人负责对应储罐的油品腾空、装车、拉运工作。本次招标涉及油品种类包括稀释沥青、渣油等,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2、招标范围:对指定19座储罐内的剩余油品(约 1139.056吨,以实际过磅为准)进行整体销售,主要包括油品销售、储罐腾空、运输等工作。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油品物性、凝固状态、含水情况等,自行评估价值,油品现状详见《油品基本情况统计表》。
3、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牡丹江首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品销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涵盖稀释沥青、燃料油种类。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2个查询截图)
4、投标人近年内(2022年-投标截止日)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的情况;不存在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在近3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被刑事调查的情形、无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策的承诺函。(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在近3年内未在招标人及其分、子公司担任董、监、高等职务(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核查权利)
7、投标人应对承诺事项负责,如有虚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5月6日8时30分到2026年5月12日16时00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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