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师G217线沙雅-阿拉尔公路项目
采购单位:中铁建物产科技有限公司西北公司
二、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需为经资格预审后纳入《中铁建物产科技有限公司年度合作供应商名录》中油料供应商。
三、采购内容
1.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师G217线沙雅-阿拉尔公路项目
项目地点:新疆阿拉尔市
2.物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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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拟定量 |
交货地点 |
需求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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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Y |
柴油 |
0# |
吨 |
3000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师G217线沙雅-阿拉尔公路项目施工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施工现场(新疆阿拉尔市) |
以业主方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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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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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附件1《投标物资报价表》下载后填写完整并上传,未按规定操作或内容不全的报价单,将直接认定为无效报价。 2、以业主方的实际结算用量为准,按吨过磅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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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要求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具体约定:符合买方质量要求。执行标准按GB252-2015普通柴油、GB19147-2016车用柴油。产品技术性能要求和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标准,符合业主方的施工要求。
2.数量验收
(1)验收方式:货物到达买方现场设备时验收。
(2)验收时间:按照买方约定时间送达。
(3)验收负责方:以业主方签字为准。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实行浮动价结算。
(1)供应期规定:以业主方实际需求时间为准。
(2)投标价格的规定:设投标人投标到站单价=A1,投标出厂单价=B1,价差=Y,则A1=B1+Y。其中价差Y包括投标人利润或让利、税金、运杂费等出厂价外到达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价差Y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3)投标报价规定:本次柴油投标报价统一格式为到站单价(A1)=投标出厂单价(B1)+价差(Y)的方式进行报价(价差Y可为负数)。
(4)投标出厂单价(B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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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品种 |
规格型号 |
投标出厂单价B1(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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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 |
0# |
8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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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9597 |
投标期到站单价=投标出厂单价(B1)+价差(Y)
(5)供应期出厂价规定(B2):按发货当日所处阶段“新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业务公告”中的《新疆汽、柴油销售价格表》中“0号、-35号柴油(国Ⅵ)”的零售价格(元/吨)为出厂价规定(B2)
(6)发票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如遇国家增值税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调整方式为:不含税价格不变,按国家规定增值税税率调整增值税税额。
(7)供应期结算单价计算:
供应期内结算单价=A2,供应期内出厂价=B2,价差=Y,A2=B2+Y。
2.付款方式:
(1)结算规则:货到付款。乙方每送达一批物资并验收合格后持有效收货单据和法定有效票据在甲方物资部门结算一次。
(2)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铁建银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卖方承担贴息费及票据相关的融资费用。
(2)付款原则: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给予甲方进行挂账,经买方财务审核无误后,按照挂账金额的97%进行付款,单项物资、单笔订单供应完成后预留3%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质保期为1个月)满后返还。付款结算时,卖方必须持有相关买卖双方约定的经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单据和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1.你单位获悉询价公告后,请于2026年05月08日16: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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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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