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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坑村茶产业发展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06 收藏项目
1. 项目名称:罗坑村茶产业发展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 SDZC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1509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83581.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计量单位

所属

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罗坑村茶产业发展提升工程

1.00

283581

建筑业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①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福建省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视为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按附件内容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④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⑤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⑥本采购文件中有与此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5.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年5月6日12:00至2026年5月9日12: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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