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需求单位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
件。
2. 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JD926(请登录)
2.2项目名称: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码头吊装卸服务
2.3项目概况:为确保金七门核电1、2号机组在建期间所有海运设备卸船吊 装等作业施工过程安全受控及满足项目施工进度需求,根据HAF₀03《核电厂质 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工程建设现场的文明施工要求,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甲方)委托具有资质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完成金七门核电厂1、2号 机组建设期间的海运至码头的大件设备及附件的卸船及装卸车工作。
2.4招标范围:利用金七门核电大件码头1000T固定旋转式起重机对金七门 核电1、2号机组建设期间 所有海运至金七门核电自备码头的大件设备本体 与附件卸船吊装工作(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附件2)并提供相应货物卸装所需 要的辅助起重机具、叉车、吊索具(吊钩以下所有吊索具,包括但不限于钢丝绳、 吊带、吊梁、卸扣及可能涉及到的专用吊索具)及其它工机具、措施材料等工作; 为所有海运到港的运输船舶带缆、系缆等工作;如1000T固定旋转式起重机不可 用情况下,需提前协调适用于现场施工作业的海上浮动变幅式起重船到场进行大 件设备卸船装车吊装工作;码头吊机无法覆盖情况下采用汽车吊进行物项吊装及 仓储库区的大件设备的吊装工作。
2.5项目地点: (请登录)
2.6服务期:合同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1-2号机组最后一批海运设备的装
卸车/船或2031年8月30日(FCD+72)预计65个月。以后到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施工类别包含安装和修理(维修),级别为B 级及 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 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 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 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之前(含)的项目提供2022 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之后(不含)的 项目提供2023年-2025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发售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2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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