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滨海县主城区“智能感知补盲”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897.8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897.86万元
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盐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会议精神,顺应防控体系历史延革,目前县城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感知防控能力较弱,存在大量盲点盲区,无法实现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全量抓拍,为满足对主城区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感知补盲的实战需要,在滨海县社会立体防控体系和智慧技防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拟在滨海县主城区“三环”范围内,结合“九纵九横”主干道关键交汇点,合理进行视频监控补盲规划,通过机房改造“升级、优化、提升、新建”等方式,科学建设高清视频监控和智能抓拍系统,进一步提升主城区非机动车道感知防控能力,构建多维度、全时空智能感知应用体系。
具体实施点位由甲方指定;机房改造范围、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需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包括机房改造施工、货物(含相关附配件、软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五年质量保修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90日历天。质量保修期:5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起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5-20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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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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