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2026年城市运营集团贸易分公司增补食材供应商库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重庆科学城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入围供应商与业主签订入围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为重庆科学城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食材供应商库进行增补,确定入围供应商按照重庆科学城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的要求为高新区内公立学校食材集中采供业务及供应链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所需食材、商品(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类、干副调料类、肉禽类、蛋类、水产类、蔬果类、牛奶类、糕点面食类、豆制品类、水果类、面食类、水饮类、冷冻食品类、办公日杂类等物资)。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4个标包,各标包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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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库分包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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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类别 |
品目(包含但不限于) |
数量 |
年采购金额 |
投标保证金 |
入围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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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米面油类 |
大米、面粉、食用油等; |
1批 |
约1000万元 |
5万元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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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
干副调料类 |
干货调料、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糖等)等; |
1批 |
约1000万元 |
5万元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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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包 |
肉禽类 |
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兔子、鸡类、鸭类、鹅类等; |
1批 |
约1000万元 |
5万元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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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包 |
蛋类 |
禽蛋类等; |
1批 |
约100万元 |
2万元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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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包 |
水产类 |
鱼类、虾类、贝类等; |
1批 |
约100万元 |
2万元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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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包 |
蔬菜类 |
各类绿色蔬菜、瓜、水果等; |
1批 |
约1000万元 |
5万元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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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包 |
牛奶类 |
牛奶 |
1批 |
约100万元 |
2万元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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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包 |
糕点类 |
各类现场加工类糕点 |
1批 |
约100万元 |
2万元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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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包 |
豆制品类 |
各类豆腐、豆干等豆制品类 |
1批 |
约100万元 |
2万元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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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包 |
水果类 |
各类水果等 |
1批 |
约100万元 |
2万元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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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包 |
面食类 |
面食、米线等 |
1批 |
约100万元 |
2万元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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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包 |
水饮类 |
水饮等 |
1批 |
约100万元 |
2万元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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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包 |
冷冻食品类 |
各类冷冻食品等 |
1批 |
约100万元 |
2万元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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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包 |
办公日杂类 |
办公及厨房耗材等 |
1批 |
约50万元 |
1万元 |
1万元 |
注:年度采购金额仅作参考,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以最终到货验收的数量为准。
2.3服务期限:1年(预计从2026年7月至2027年7月)。根据入围供应商供货服务的优劣情况,业主有权对服务期限进行调整。供应商入围协议采取一年一签,在入围条件不调整的情况下,采取到期考核续签方式执行。
2.4交货地点:重庆市高新区(最终以业主指定地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第1包、第2包、第4包、第5包、第6包、第7包、第9包的投标人均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1.3投标人须承诺:(1)有固定、整洁的经营场地,物资摆放有序,无安全隐患,远离污染源;(2)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场所或办公地址一致。
3.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的要求。
3.1.5投标人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以下类似业绩:单一项目年度合同总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食材供货业绩(年度合同总额指:如签订的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合同期限为2年,则年度合同总额为100万元)。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第3包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3投标人须承诺:(1)有固定、整洁的经营场地,物资摆放有序,无安全隐患,远离污染源;(2)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场所或办公地址一致。
3.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的要求。
3.2.5投标人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以下类似业绩:单一项目年度合同总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食材供货业绩(年度合同总额指:如签订的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合同期限为2年,则年度合同总额为100万元)。
3.2.6投标人有自有猪肉屠宰场的,应具有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没有自有猪肉屠宰场的,应具有与生鲜猪肉生产厂商的合作协议(或合同),该生鲜猪肉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第8包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3投标人须承诺:(1)有固定、整洁的经营场地,物资摆放有序,无安全隐患,远离污染源;(2)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场所或办公地址一致。
3.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的要求。
3.3.5投标人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下列业绩:单一项目年度合同总额达20万元及以上的糕点类食品供货业绩(年度合同总额指:如签订的合同金额为40万元,合同期限为2年,则年度合同总额为20万元)。
3.3.6投标人拥有专门用于糕点面食类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和仓储的设备和场地。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第10包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投标人须承诺:(1)有固定、整洁的经营场地,物资摆放有序,无安全隐患,远离污染源;(2)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场所或办公地址一致。
3.4.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的要求。
3.4.4投标人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下列业绩:单一项目年度合同总额达20万元及以上的水果供货业绩(年度合同总额指:如签订的合同金额为40万元,合同期限为2年,则年度合同总额为20万元)。
3.4.5投标人拥有专门用于水果类食品的分拣和仓储的设备和场地。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第11包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5.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5.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5.3投标人须承诺:(1)有固定、整洁的经营场地,物资摆放有序,无安全隐患,远离污染源;(2)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场所或办公地址一致。
3.5.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的要求。
3.5.5投标人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下列业绩:单一项目年度合同总额达20万元及以上的面食类食品(该业绩包括面食、米线中一种或多种均可)供货业绩(年度合同总额指:如签订的合同金额为40万元,合同期限为2年,则年度合同总额为20万元)。
3.5.6投标人拥有专门用于面食类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和仓储的设备和场地。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第12包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6.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6.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6.3投标人须承诺:(1)有固定、整洁的经营场地,物资摆放有序,无安全隐患,远离污染源;(2)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场所或办公地址一致。
3.6.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的要求。
3.6.5投标人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下列业绩:单一项目年度合同总额达50万元及以上的水饮类食品供货业绩(年度合同总额指:如签订的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合同期限为2年,则年度合同总额为50万元)。
3.6.6投标人拥有专门用于水饮类食品的仓储的设备和场地。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第13包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7.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7.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7.3投标人须承诺:(1)有固定、整洁的经营场地,物资摆放有序,无安全隐患,远离污染源;(2)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场所或办公地址一致。
3.7.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的要求。
3.7.5投标人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下列业绩:单一项目年度合同总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冷冻食品供货业绩(年度合同总额指:如签订的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合同期限为2年,则年度合同总额为100万元)。
3.7.6投标人拥有专门用于冷冻食品类食品仓储、中转的自有冷冻仓库。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第14包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8.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8.2投标人须承诺:(1)有不低于100平的固定、整洁的经营场地(不含办公场所),物资摆放有序,无安全隐患;(2)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场所或办公地址一致。
3.8.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的要求。
3.8.4投标人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下列业绩:单一项目年度合同总额达10万元及以上的物料供货业绩(年度合同总额指:如签订的合同金额为20万元,合同期限为2年,则年度合同总额为10万元)。
3.9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一个或多个标包的投标,最多可同时成为多个标包的入围供应商,但应充分考虑交货期、服务质量等履约因素;如参与多个标包的投标须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分别制作、密封投标文件。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5月2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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