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新东一般固废(废氧化铝)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管部招标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东一般固废(废氧化铝)处置
2.2项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205号
2.3招标范围:新东公司双氧水生产产生的一般固废(废氧化铝)处置,处置方式:综合利用,包含运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其它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部分
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近三年无环保处罚记录,提供处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5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2025年11月版)》列入的企业(由招标方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技术部分
3.6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技术能力,并提供处置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涵盖一般固废处置资质)、环评及批复(需明确废氧化铝作为生产原料)、排污许可证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
3.7提供运输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运输应急处置预案、运输路线。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提供能上述条款所需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招标人审查确认。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将导致投标人废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4-29至2026-05-0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5-09 10:00
本新东一般固废(废氧化铝)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管部招标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东一般固废(废氧化铝)处置
2.2项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205号
2.3招标范围:新东公司双氧水生产产生的一般固废(废氧化铝)处置,处置方式:综合利用,包含运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其它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部分
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近三年无环保处罚记录,提供处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5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2025年11月版)》列入的企业(由招标方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技术部分
3.6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技术能力,并提供处置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涵盖一般固废处置资质)、环评及批复(需明确废氧化铝作为生产原料)、排污许可证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
3.7提供运输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运输应急处置预案、运输路线。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提供能上述条款所需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招标人审查确认。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将导致投标人废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4-29至2026-05-0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5-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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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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