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永平村海崔路(团结河-建公路)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永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永平村。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74万元。
2.1.3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永平村海崔路(团结河-建公路)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醒: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者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醒:①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4日14时00分。
4.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14时00分,逾期不可报名。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