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A级检修备品备件采购(三标段)。
2.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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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明细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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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号机组A级检修备品备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2026-10-30 |
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5.最高限价:8098670元。
6.采购方式:单源直接采购。
7.单源直接申请原因:2号机组级检修备品备件采购(三)清单中共159项单源采购备件;涉及电气一次和机械专业所管辖发电电动机、水泵水轮机、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等。该列表清单备件用于主机重点部位,为保证备品备件采购可靠性及适配性,因此需向主机厂家即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进行单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供应商对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项目的能力。
2.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4.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
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
8.供应商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单源直接采购文件获取:请于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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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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