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凌津滩水电厂清渣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凌津滩水电厂位于湖南省桃源县境内,是沅水干流的下游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70MW。上距五强溪电厂47.5km,下距桃源县城40km,距常德市80km。工程以发电为主,兼有航运、防洪效益,并作为上游五强溪水电厂的反调节电厂。枢纽由船闸、泄洪闸、河床式水电厂厂房和左、右挡水坝等建筑物组成,坝顶总长915.1m,最大坝高52.1m,总库容6.34 亿m3,有效库容0.46 亿m3。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需实施电厂坝前浮渣清理、分拣、运输及利用等。
2.2 项目特点
2.2.1 交通便利、项目所需的各项材料均可运至施工现场的指定存放点;2.2.2 项目涉及浮渣清理、分拣、运输及利用的全过程。
2.3 现场条件
2.3.1 办公、生活设施由承包人自理;
2.3.2 电厂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用设施由承包人自理;但对于不具备条件的部位,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2.3.3 通讯由承包人自理。
2.4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每年进行:坝前浮渣清理;机组进水口及门槽水下清渣;浮渣分拣;浮渣运输;浮渣利用;死牲畜及非焚烧垃圾无害化处理;配合坝顶清污机浮渣清运;库区浮渣巡查。
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工期:2026 年05 月30 日~2027 年12 月20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2021 年1 月至2025 年12 月)具有2 个及以上河道或水库浮渣清理、分拣、运输及利用项目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及项目结算发票,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3~2025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12个月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近 5 年内负责过清渣项目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5.3 持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订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6 主要人员
3.6.1 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具有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技术负责人应至少有 1 个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安全负责人应至少有 1 个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并持有有效安全管理证书。
3.6.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6.3 现场人员杜绝超龄人员。
3.6.4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防晕倒坠落。
3.6.5 从事电气、热力和机械工作人员应提供身体健康档案。
3.6.6 承包商须提供承包商人员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缴存证明、定期体检证明、职业健康状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技术培训及资格证书等。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4 有意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每一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单独分卷成册提交(不适用本项目)。
3.8.5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应与具备垃圾利用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垃圾利用处理委托协议。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需向电厂提交垃圾利用处理委托协议原件。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4 月27 日至5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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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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