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驻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2.2项目建设地点:工程建设包括塔河县、新林区、漠河市。
2.3项目建设规模:新建营房2处,共1798.84平方米,新建物资储备库3处,共1501.9平方米,新建车库6处,共899.52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次招标划分:本项目监理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2.6招标控制价:853200.00元。
2.7服务周期:工程建设期(开工时间为2026年05月30日,竣工时间为2026年12月1日,以实际日期为准)及缺陷责任期满。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由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近三个月(2026年01月-2026年03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同时,总监理工程师需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6〕3号)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每周每个项目考勤频次不少于2次,每日仅记录1次考勤。
3.3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还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低于3人、监理员不低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监理人员培训证书、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监理员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及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3.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注:近三年指2023年04月0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的查询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下载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18时00分至2026年05月0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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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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