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配采项目矿建(三期)工程,招标人为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设计生产能力为300万t/a,为高瓦斯矿井。配采项目建设在3号煤轨道大巷内分别开口新凿胶带暗斜井、轨道暗斜井和回风暗斜井。胶带暗斜井、轨道暗斜井落底于15号煤层,回风暗斜井落底于14号煤层。分别设一个主水平(二水平)和一个辅助水平来完成井田范围内8-2、9、15号煤层的开拓开采。其中在一水平布置1个综采分层膏体充填工作面,辅助水平布置1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和2个智能化综掘工作面。监理单位为山西中太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项目全周期监理。
2.招标内容与范围
(1)项目目标:按时完成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配采项目矿建(三期)工程建设,且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招标范围:建设8101胶带顺槽及联络巷、8101胶带顺槽临时避难硐室、8101回风顺槽及联络巷、8101回风顺槽临时避难硐室、8101开切眼巷道、8102胶带顺槽及联络巷、8102回风顺槽及联络巷。(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项目地址: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
(4)工期:5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采掘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矿业工程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在本单位所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已经完成(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巷工程施工)的同类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合同(至少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等)、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6.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4月24日17时00分至2026年4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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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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