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控制价为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价〔202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具体金额填写,不得调整。具体内容已上传至[********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