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JJJT | 项目名称 | 2026年G25长深高速潍坊段沥青混合料用石灰岩碎石及矿粉(二次) |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潍坊地区 | 采购人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 计划供货期 | 包件1供货周期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9月30日;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 2.1 项目概况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2026年养护专项工程G25长深高速潍坊段施工需要,计划采购生产沥青混合料所需石灰岩碎石1.8万吨,估算采购含税金额174.4760万元。采购方式公开征集、谈判采购。 | |||||||||||||||||||||||||||||||||||
| 2.2 采购范围 | 本次计划采购牛产沥青混合料所需石灰岩碎石1.8万吨。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目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位置,材料运输、装卸、质保及售后均由供应商负责。 | |||||||||||||||||||||||||||||||||||
| 2.3 包件划分 |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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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 资质资格要求 | 包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限制所报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国家、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具有相关有效许可证明;报价人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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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包件1: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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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包件1: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合同额300万及以上的碎石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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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要求 | 无 | |
| 信誉要求 | 包件1: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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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包件1: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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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每个报价人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
|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6年04月24日 12时00分00秒至2026年04月27日 12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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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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