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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扩建校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6-04-2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扩建校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最高限价(元)(如有):   1719334; 

采购需求: 采购一批厨房设施、宿舍学生床、桌子、衣柜、椅子及热水系统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扩建校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1933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厨房设施、宿舍学生床、桌子、衣柜、椅子及热水系统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扩建校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由基本开户行 2026 年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理),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1.7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06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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