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
2.1 建设地点: 临高县崇德路东侧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一期用地面积为19755.45m2,拟建总建筑面积为58440.08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43685.44m2,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面41700.44m2,配套建筑用房面积1985.00m2;不计容建筑面积14754.64m2,包括架空层面积1600.24m2,配套地下车库面积13154.4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通风排烟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共计720套,其中 40m2的 180套,65m2的 540套。
2.3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进行氡浓度检测、出具支护方案图纸及后期配合服务工作(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5 其他说明: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24.7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临高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需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处于限制期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临高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3日15时30分至2026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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