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SZCG******** 项目名称#****局交通管理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85 万元/年,共分为两个包,其中一包 384 万元/年,二包 301 万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100% 采购需求###市交通管理支队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拟对支队机关食堂、车管###路大队食堂的食材配送服务实施统一采购。此次采购统一覆盖米面粮油、 禽蛋、蔬菜、水果、调味品类(包含咸菜)、肉类、水产、奶制品等食堂日常所需全部食材及配送服务。本项目共分为 2 个包,其中: 一包:支队食堂(含小卖部)、车管所、高速一大队、一、二大队事故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计金额 384 万元/年。 二包:车管所考试基地、高速三大队、高速四大队、高速五大队、二大队、三大队、七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计金额 301 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365 日历天(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单批次采购计划发出后,24 小时内完成供货);合同年度服务期内,供应商月考核平均得分高于 85 分,且双方同意、预算允许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一次。供应商若因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市****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信用宿州” (http://********/cms/infoPublicity/********)或其他指定媒介[****局网站(********)、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本项目的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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