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泉州监狱委托,对泉州监狱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泉州监狱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泉州监狱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包1(泉州监狱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2313010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泉州监狱2026-2028年度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服务 | 1(批) | 否 | 泉州监狱2026-2028年度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服务 | 6,000,000.00 | 批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开始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材料。】;(3)若资格证明中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须提供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有效凭证。提供不齐全的按无效标处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的地区,至少须提供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有效凭证,并提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4-21 至 2026-04-2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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