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落实湖北省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及智慧交通发展部署,响应 “光储充一体化” 建设要求,湖北产互公司统筹布局分布式光伏、智能充电桩建设,同步补齐校车安全信息化监管短板。现拟采购光伏、充电桩软硬件及校车安全管理平台全套服务,实现绿电利用、充电保障与校车安全智能管控一体化落地。
1.2 物资名称、规模及数量:充电运营管理后台及移动端(支持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光伏发电管理模块、校车安全管理平台。
1.3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增值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028660.38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标的类型:服务。
1.6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1.7 交付地点:湖北省嘉鱼县。
1.8 保修要求:完成终验之日起1年服务期。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项目业绩(IT服务类)。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如提供框架合同,还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每个订单或结算单据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发票须后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发票查询截图(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单项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
2.2 证照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税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应答人关系审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5 应答方式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6 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除外;
⑥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⑦被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⑧应答人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湖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注:应答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4日8时00分至2026年4月27日12时00分。
1.1 项目概况:为落实湖北省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及智慧交通发展部署,响应 “光储充一体化” 建设要求,湖北产互公司统筹布局分布式光伏、智能充电桩建设,同步补齐校车安全信息化监管短板。现拟采购光伏、充电桩软硬件及校车安全管理平台全套服务,实现绿电利用、充电保障与校车安全智能管控一体化落地。
1.2 物资名称、规模及数量:充电运营管理后台及移动端(支持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光伏发电管理模块、校车安全管理平台。
1.3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增值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028660.38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标的类型:服务。
1.6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1.7 交付地点:湖北省嘉鱼县。
1.8 保修要求:完成终验之日起1年服务期。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项目业绩(IT服务类)。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如提供框架合同,还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每个订单或结算单据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发票须后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发票查询截图(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单项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
2.2 证照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税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应答人关系审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5 应答方式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6 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除外;
⑥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⑦被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⑧应答人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湖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注:应答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4日8时00分至2026年4月27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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