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漳村煤矿地面易燃易爆类、超高物类等重点建筑防雷检测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漳村煤矿。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漳村煤矿防雷装置进行检测(易燃易爆场所一年检测两次,其他场所一年检测一次)(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采购需求)。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漳村煤矿防雷装置进行检测(易燃易爆场所一年检测两次,其他场所一年检测一次)(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2.3 服务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漳村煤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省级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防雷装置检测资质;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同类型项目的业绩,(至少提供 1 份合同),(2023 年 4月至今, 以真实有效的合同及对应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截图为准);
(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进入山西省气象局发布的山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异常名录;(需提供网页截图)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6年4月23日17时00分起至2026年4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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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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