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6年渑池县2.66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EPC+O)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渑池县农业农村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年渑池县2.66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EPC+O)
2.2项目编号:GC002
2.3建设地点:项目区涉及渑池县天池镇、英豪镇、果园乡等3个乡(镇)
2.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科技与信息工程和其他工程。涉及天池镇、英豪镇、果园乡等3个乡(镇),项目建设规模2.66万亩。
2.5预算资金:项目总投资6916万元
2.5.1、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经财政评审的建安工程费的100%;
2.5.2、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经财政评审的建安工程费的2%;
备注:建安工程费,工程勘察、设计费以费率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综合实力进行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
2.6、运营期(五年):涉及天池镇、英豪镇、果园乡等3个乡(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
釆用EPC+O(勘察、设计、施工(含采购和施工)、运营)总承包方式:勘察、设计、设备釆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与管护、项目运营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和服务。
(1)勘察部分(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区地形图测绘(田块整治区域测绘比例尺不低于1:500),并编制完整测绘成果;开展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编制满足项目各阶段设计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协助设计单位完成基础资料收集、整理等前期工作;提供施工全过程勘察技术服务,包括地质编录、基槽检验、地质问题处置建议等现场技术服务;与设计单位共同配合完成占地补划、供电高压线路数据对接等外部配合工作,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具体分工由招标人另行明确或按合同约定执行。
(2)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初步设计、设计图纸及概算、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编制工作;配合完成图纸审查、财政投资评审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专家论证、基础资料收集整理等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技术服务及现场保障,包括设计技术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处理及技术指导等;负责设计后期跟踪服务,含设计成果上图入库、项目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填报等工作。与勘察单位共同配合完成占地补划、供电高压线路数据对接等外部配合工作,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具体分工由招标人另行明确或按合同约定执行。
(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运输、安装、调试及移交工作;按照招标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的施工图,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负责项目各阶段报批报备、施工资料编制、整理及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承担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及质保期内保修服务等工作。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4)项目后期运营管理:落实项目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并在委托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完好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
2.9质量要求:
勘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且满足招标人需求。
运营质量标准:服务质量须满足招标人需求。委托期满后,移交时设施完好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10工期要求:
工期:18个月(含勘察、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不含运营期),运营期:5年(从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2.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3.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包含工程测量专业子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3施工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运营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农业相关)。
注:“3.2.1”“3.2.2”“3.2.3”“3.2.4”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如一个单位同时满足资质要求的“3.2.1”“3.2.2”,则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可为同一单位),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人员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企业员工,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企业员工,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3勘察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企业员工,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企业员工,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注:勘察、设计为同一单位时,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4信誉要求:
3.4.1提供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
3.4.2投标人需提供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4.3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中3.4.1、3.4.2、3.4.3要求。
②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5.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整体项目实施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成员,全面负责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等事宜,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连带责任。
(3)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4家),且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营单位分别不超过1家,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18日23时59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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