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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国投土地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闽源物流港11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2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国投土地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闽源物流港11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已由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512-411481-04-01-224836,招标人为永城市国投土地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城市国投土地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闽源物流港11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闽源物流港110千伏变电站工程,计划建设110千伏变电站一座,20台4000kva变压器及供配电设施等。

2.4建设地点:永城市陈集镇S201东侧、闽源钢铁集团北侧,闽源特钢国有汽运物流港内;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28375815.37元。

第二标段:财政评审后工程费用的0.8%(约227006.52元)。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永城市国投土地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闽源物流港11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永城市国投土地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闽源物流港110千伏变电站工程

项目实施中的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管理活动。

2.10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20日历天;

第二标段:12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11质量要求:合格。

2.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3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部门(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修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信用能源”网站(xyny.nea.gov.cn/main#/main)信用公示中许可信息查询页截图;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至少满足以下资质中的一项: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发布招标公告前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发布招标公告前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3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具有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变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业绩合同,合同中应当体现评审所需要的关键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合同签署时间、施工内容或建设内容(内容需体现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须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标段: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具有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变电站监理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业绩合同,合同中应当体现评审所需要的关键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合同签署时间、施工内容或监理内容(内容需体现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须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5.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5.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证明(提供缴费发票或电子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免于缴纳社保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6.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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