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圣圆鑫星零碳产业园经一路至纬十一路天然气供气管线工程已由伊金霍洛旗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圣圆鑫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圣圆鑫星零碳产业园经一路至纬十一路天然气供气管线工程
2.2建设地点:蒙苏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经一路至纬十一路
2.3招标规模:新建一条市政燃气供气管线及配套附属设施,供气能力350万方/天,管径为DN400/DN300,长度10公里,供气压力为城镇供气4.0兆帕。
2.4项目计划投资:1440.0万元
2.5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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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B1506272026040102001001 |
标段名称 |
施工标段(天然气供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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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燃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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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
667.345662 |
工期(日历天) |
4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支持并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6)联合体各方的人员、业绩、资信、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所有;(7)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须附载有二维码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且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②施工企业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GB1级许可证】(投标文件须附证书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23 17:30至2026-04-30 17:3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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