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编号及内容。
1.项目名称:汽车中端隔热防爆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宜安投采〔2026〕12号
3.项目内容:采购汽车中端隔热防爆膜(前挡风玻璃膜、侧挡及后挡风玻璃膜),含产品供货、运输、质保、技术支持及配套服务,满足门店零售及售后装贴使用。(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企业自筹,预估总价:¥626279.10(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陆仟贰佰柒拾玖元壹角整,不含税)。
(三)交货时间和地点:宜宾安鸿汽车园区(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四)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履约考核合格可续签1年,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
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申请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所投产品须提供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近3年内出具,依据GA/T744-2013),检测项目含可见光透射比、紫外线阻隔率、红外线阻隔率、太阳能总阻隔率、耐磨抗划伤、甲醛、VOC等关键指标。(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投标人中标人须确保所投车窗膜品牌生产厂商,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正式出具宜宾市行政区域内唯一授权经销证明;该授权需明确采购人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享有该品牌车窗膜独家经销、独家销售、独家装贴服务资格;授权文件须加盖品牌生产厂商公章,授权有效期与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一致;若中标人无法按要求提供上述唯一授权,视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违约责任。)
(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含)起至今,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即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存在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较大数额罚款为5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30日。(北京时间: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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