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69元/人·次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教育局中小学春秋两季视力筛查服务采购,服务内容包含远视力检查、屈光检测(秋季学期增加眼外观及色觉检查),同时涵盖筛查组织协调、结果收集分析、数据查询、档案建立等配套服务,兼顾筛查后的近视防控宣传、解决方案落地等延伸服务。本项目预计筛查人次约20.7万人次,服务周期为春秋两季常态化开展,要求中标供应商完成全辖区中小学的入校筛查工作,保障筛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能快速响应筛查过程及后续服务的各类需求,依托强筛查能力和系统管理能力,为新北区中小学近视防控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落地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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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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