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p6-
项目名称:辽宁科技大学宿舍室内智能电路优化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83402.49
最高限价(元):3983402.49
采购需求:
辽宁科技大学宿舍室内智能电路优化改造
工程范围为辽宁科技大学学生宿舍,室内线路、插座、线管敷设、智能电表等智能优化。
工期:工期确定为60日历天,具体以学校正式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付款方式及条件: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移交全部竣工材料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经双方确认结算金额的98%,其余2%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2年)过后且无问题一并支付。
质量保证:工程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整。工程竣工后,如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报修电话或者其它任何形式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是否合格,需经过采购人验收签字确认,质量确实达到合格标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学校正式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采购本国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0日17时00分至2026年04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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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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