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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山大道北侧(中州时代三期-李村大街)人行道护栏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0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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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伊滨竞磋-2026-12 |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山大道北侧(中州时代三期-李村大街)人行道护栏建设工程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088,303.86元 | |||||||||||||||
| 最高限价:1088303.8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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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概况:在南山大道北侧中州时代三期至李村大街对应区域人行道外侧安装护栏,全长1202m。施工内容包含护栏安装和局部人行道修复。 5.2采购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一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7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5.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9工期:45日历天; 5.10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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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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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4月08日 至 2026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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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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