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衢州分公司2026至2028年度零星消防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含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及其下属股份公司、存续公司2026至2028年度零星消防工程设计服务,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估(概、预)算编制、设计调整、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图纸交底,以及相关配合工作(如:报批配合、技术规范书编制、设备设施选型配合、施工材料选型配合、施工图会审、施工期间指导、施工配合、图纸绘制配合、验收配合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由采购人安排。
1.3本采购项目估算为:30万元(不含税)。
1.4框架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采购规模未达到本次框架合同规模金额,可延长本框架合同有效期,但最长延期不超过1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未满,但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规模金额,则框架合同自动结束。
1.5设计周期:方案、初步、施工图等各阶段的设计周期须按具体项目的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并根据采购人的审查或批准意见,及时对设计文件做相应地修改、补充调整、局部或全部重作,不得拖延设计周期。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和份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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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估算金额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份额分配 |
实施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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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类框架项目 |
30万元(不含税) |
1家 |
第一名100% |
衢州 |
1.7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估算金额*成交折扣系数*成交份额。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原国家计委《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的9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2.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2.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8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8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8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施工单位,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单位;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从2026年7月29日00时00分00秒到2026年8月3日9时30分00秒。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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