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
业主: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详见各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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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期/交货地点/工期/服务期限 |
信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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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02 |
天门综合智慧能源供热项目(即天门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转运和合规处置服务。年粉煤灰转运处置量约2.3万吨,炉渣转运处置量约1.5万吨,石膏转运处置量约8000吨,按照实际处置量据实结算。 具体详见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计划服务期:365日历天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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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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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02 |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明确具备粉煤灰、炉渣、石膏处置能力,或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其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的材料。 (2)若投标方为中间商投标,应同时提供与终端处置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以及终端处置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的证明材料。(3)若投标方只具备其中一种固废处置能力,应提供与其余固废处置单位签订的委托处置合同,并提供委托处置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任一种工业固废的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处置固废种类、签字页)。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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