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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天门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即天门综合智慧能源供热项目)灰、渣、脱硫石膏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2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
业主: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详见各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交货期/交货地点/工期/服务期限

信息服务费
价格
(元)

D10-02
天门经济开发
区热电联产项
目(即天门综合智慧能源供热
项目)灰、渣、脱硫石膏处置
服务

天门综合智慧能源供热项目(即天门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转运和合规处置服务。年粉煤灰转运处置量约2.3万吨,炉渣转运处置量约1.5万吨,石膏转运处置量约8000吨,按照实际处置量据实结算。

具体详见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计划服务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结束日期:自书面通知发起后1年时间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D10-02
天门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即天门综合智慧能源供热项目)灰、渣、脱硫石膏处置服务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明确具备粉煤灰、炉渣、石膏处置能力,或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其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的材料。

(2)若投标方为中间商投标,应同时提供与终端处置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以及终端处置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的证明材料。(3)若投标方只具备其中一种固废处置能力,应提供与其余固废处置单位签订的委托处置合同,并提供委托处置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任一种工业固废的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处置固废种类、签字页)。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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