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和谐路消防救援站老旧营房修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198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972419.92元
采购需求: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和谐路消防救援站老旧营房修缮改造项目:一是对业务性用房及办公用房的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二是对指战员宿舍进行木地板拆除,更换为地砖,并将钢架床更换为木质床,同时定制多层实木衣柜;三是对室外附属设施,包括排水沟、花池、栏杆及围墙进行改造和完善。
标项一:
标项名称: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和谐路消防救援站老旧营房修缮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和谐路消防救援站老旧营房修缮改造项目:一是对业务性用房及办公用房的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二是对指战员宿舍进行木地板拆除,更换为地砖,并将钢架床更换为木质床,同时定制多层实木衣柜;三是对室外附属设施,包括排水沟、花池、栏杆及围墙进行改造和完善。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本单位有效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规定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且提供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省市,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4.申请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1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9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5月26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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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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