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碎石(国道316线、国道G358线)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碎石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项目工程款,招标人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碎石采购。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2个合同包,SL1包的中标人与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道316线长乐漳港至营前段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SL2包的中标人与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道G358线安溪城厢至官桥段公路工程及市政配套工程(第Ⅳ标段)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且招标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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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项目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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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1 |
碎石 |
2-4mm |
吨 |
50000 |
316线长乐漳港至营前段工程A1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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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石 |
4-15mm |
吨 |
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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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 |
碎石 |
4.75-31.5mm |
吨 |
110000 |
安溪G358国道 |
(1)项目部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道316线长乐漳港至营前段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到货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国道316线施工区域;
(2)项目部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道G358线安溪城厢至官桥段公路工程及市政配套工程(第Ⅳ标段)项目经理部;到货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安溪国道G358施工区域;
2.3交货期:SL1:2026.5-2027.12;SL2:2026.5-2026.1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CATION_BIDDER">3.1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代理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销售公司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或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如若同时参加,则取厂家投标有效,代理商投标无效),代理同一生产厂家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2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工程项目中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SL1包件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石料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SL2包件单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以上的石料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工程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同类产品总量应明晰可辨)。
3.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对于多合同包投标的,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多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多个合同包。参加多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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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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