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废弃零备件处置;
1.2采购内容: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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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处置内容 |
服务对象 |
服务地点 |
出售最低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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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延吉废弃零备件处置 |
主要为延吉卷烟厂各使用部门产生的零备件、电机等金属废弃物。预估废弃金属15吨(含延边长白山嘴棒有限公司1.5吨)、电机2吨。 |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边长白山嘴棒有限公司。 |
1.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795号),2.延吉卷烟厂(延吉市长白山东路2099号)。 |
废钢单价为1,700元/吨(含税);电机单价为5,500元/吨(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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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长春废弃零备件处置 |
主要为长春卷烟厂各使用部门产生的零备件、电机等金属废弃物。预估废弃金属11吨(含延边长白山嘴棒公司1吨)、电机2吨。 |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边长白山嘴棒有限公司。 |
长春卷烟厂(长春市洋浦大街与自由大路交汇)。 |
废钢单价为1,700元/吨(含税);电机单价为5,500元/吨(含税)。 |
注:本项目两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1.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期间不做价格调整;
1.4合同签订方式:废弃零备件处置项目由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询价后,由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延边长白山嘴棒有限公司分别与回收单位签订合同;
1.5合同计价方式: 采用固定单价方式,以实际检斤量为准;
1.6服务标准:(详见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1.7结算方式:按甲方通知组织回收,乙方以实际检斤量计算结算金额,当次支付给甲方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在响应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供应商职责。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单位响应文件递交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在响应文件内附供应商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协议。(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3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履约过程中不存在因重大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本项目询价;
2.4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5供应商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询价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响应或成交资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2.6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询价;项目询价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采购人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2.7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询价项目;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询价文件获取采用网络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6年05月18日至2026年0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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