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为法库县统筹城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PE管材及管件采购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所需PE管材及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项目名称为法库县统筹城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包含法库县吉祥街道、孟家镇、柏家沟镇、和平乡、慈恩寺乡、龙山街道、十间房镇、冯贝堡镇、大孤家子镇、依牛堡子镇和三面船镇11个乡镇街道。
本工程总供水规模16931.44㎡/d,年供水量0.0618亿m³,供水类型为I型。永久性建筑物等级5级,临时性建筑物等级5级,5级供水泵站的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本工程主要为管道管网工程,通过输水管网连接法库县净水厂和各个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受水点,实现东部乡镇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目标。主要内容为新建输水管网456.6105km(不含套管及排泥管),新建检查井(阀门井、排泥井、水表井、消火栓井和排气井)1843个,新建二次供水管理平台1套,新建一体化加压设备24套,净水厂清水加压泵站内增设加压泵2套,受水点首部连接143处。
工程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
中标资质:中铁铁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工期:1096天
合同造价:340329033.00 元
建设单位:沈阳辽风自来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响应文件单独编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的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的响应:请于2026年05月18日下午14时30分至2026年05月2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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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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