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贤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集贤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双农局[2026]3号批复建设,招标人为集贤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贤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双鸭山市集贤县,太平镇、集贤镇、兴安乡、腰屯乡、永安乡。
2.3建设内容:机电井工程、水肥一体化、渠道衬砌、渠道上涵洞、移动泵车、农田输配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6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总工期5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0个标段。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2.6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2983.0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其以上许可证(若投标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资质,上述①②资质等级均为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1月-2026年03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六类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1月-2026年03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六类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情况,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公布的结果为准。
(4)依据《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文件,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单位不能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6年05月06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集贤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集贤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双农局[2026]3号批复建设,招标人为集贤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贤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双鸭山市集贤县,太平镇、集贤镇、兴安乡、腰屯乡、永安乡。
2.3建设内容:机电井工程、水肥一体化、渠道衬砌、渠道上涵洞、移动泵车、农田输配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6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总工期5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0个标段。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2.6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2983.0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其以上许可证(若投标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资质,上述①②资质等级均为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1月-2026年03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六类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1月-2026年03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六类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情况,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公布的结果为准。
(4)依据《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文件,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单位不能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6年05月06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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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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