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连海事大学凌南路东侧照明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1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1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大连海事大学凌南路东侧增加照明设备及配套管线工程,具体内容包括:环湖基础安全照明、湖边廊亭照明、灯塔和春晖廊桥照明、配套管线工程以及智慧照明控制系统和沿湖岸广播线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5月20日开工至2026年6月5日竣工,共17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天,施工工期13天,验收备案工期1天),具体日期根据成交时间调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②或③或④: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 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④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3.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负责的在建工程,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与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3.3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施工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负责的在建工程,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3.4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3)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与递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响应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响应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响应;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响应、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至 2026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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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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