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西宁武张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区工业场地废渣清运处置服务,项目地点位于宁武县西马坊乡张家沟村一带。本项目为拆除的砖砌体、钢筋混凝土、混凝土路面等建筑垃圾处置,包含的工作内容为装车、运到指定消纳场、场地清理。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宁武张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区工业场地废渣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项目区工业场地废渣清运处置。
2.3 服务地点:宁武县西马坊乡张家沟村一带;
2.4 服务期限:2026年7月底前完成;
2.5 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宁武张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区工业场地废渣清运处置服务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3.2.2处置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处置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处置场地不是投标人自有,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3 年5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废渣清运处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协议书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内容。发票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见。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6日17时00分至2026年5月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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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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