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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桂林洋院区临时诊疗区域打包箱租赁项目磋商公告
日期:2026-05-0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桂林洋院区临时诊疗区域打包箱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284.80元;

最高限价:¥200284.80元(本项目采用单价形式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7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每天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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