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省美术馆安保、展务服务
预算金额:397.9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7.93万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江苏省美术馆安保、展务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增值税或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7.提供法人授权书;
8.提供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持有非本项目所在地(南京)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另需提供在本项目所在地南京市公安机关备案的安保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完成在本项目所在地南京市公安机关的安保备案。(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5-27 09: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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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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