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船坞起重机配套工程项目工程预埋件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预埋件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上海市崇明区
建设规模:为满足新增门式起重机的锚定需求,新增(改造)锚定锚固情况如下:①原3-1#锚定由800t门式起重机锚定锚固改造为1600t门式起重机锚定锚固;②保留原800t3-2#锚定,在3-2#锚定以北范围新建2组800t门式起重机锚定锚固。对轨道Q轴和J轴垂直度及水平度进行调节,调节总长度共2050m(Q轴和J轴,每段1025m,两段共2050m),调节后满足设备正常使用。相应地,为1600t门式起重机增加1个供电坑,以及施工影响范围内的3处动能管沟进行拆除并恢复,及三处动能源管沟内的给水、动力、电气设施恢复,其中,供电母线利旧。
2.2 招标范围:物资招标明细及报价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报价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人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一公司层级、一航局层级供应商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应提供近3年(2023-2025(至少1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满足国标及施工设计图纸要求,且满足施工现场监理及业主质量验收条件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具备完整的服务和供货体系。提供近3年(2023-2025)不少于1个工程项目的同类物资销售供应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材料。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人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6 日 10:00 时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3#船坞起重机配套工程项目工程预埋件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预埋件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上海市崇明区
建设规模:为满足新增门式起重机的锚定需求,新增(改造)锚定锚固情况如下:①原3-1#锚定由800t门式起重机锚定锚固改造为1600t门式起重机锚定锚固;②保留原800t3-2#锚定,在3-2#锚定以北范围新建2组800t门式起重机锚定锚固。对轨道Q轴和J轴垂直度及水平度进行调节,调节总长度共2050m(Q轴和J轴,每段1025m,两段共2050m),调节后满足设备正常使用。相应地,为1600t门式起重机增加1个供电坑,以及施工影响范围内的3处动能管沟进行拆除并恢复,及三处动能源管沟内的给水、动力、电气设施恢复,其中,供电母线利旧。
2.2 招标范围:物资招标明细及报价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报价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人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一公司层级、一航局层级供应商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应提供近3年(2023-2025(至少1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满足国标及施工设计图纸要求,且满足施工现场监理及业主质量验收条件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具备完整的服务和供货体系。提供近3年(2023-2025)不少于1个工程项目的同类物资销售供应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材料。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人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6 日 10:00 时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