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GK]******** 项目名称###县治平畲族乡(治平畲族村、湖背角畲族村)闽台乡建乡创集镇提升项目台湾团队“陪护式”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26,********元 采购包1###县治平畲族乡(治平畲族村、湖背角畲族村)闽台乡建乡创集镇提升项目台湾团队“陪护式”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426,********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26,********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其他服务 ###县治平畲族乡(治平畲族村、湖背角畲族村)闽台乡建乡创集镇提升项目台湾团队“陪护式”服务 1(项) 否 详见相关文件及要求 1,426,********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30天内完成所有服务并提交最终成果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执行闽建村函(2025)11号文件,要求台湾团队参与本项目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台湾团队)需符合闽建村函(2025)11号文中关于台湾团队的相关的规定,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台商自然人独资或台商合资的予以认可)。;(3)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人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注:1.现场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须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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