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南疆地区杂项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南疆地区杂项物资采购项目采购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目前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组织开展公开招标。
2.2招标产品范围: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南疆地区杂项物资采购,为南疆地区杂项物资供货,满足经营需要。预计采购金额800万元/贰年(含税),期限2年。
2.3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南疆地区轮台县沙漠公路西100米轮南工业园区、上库工业园区独山子石化塔里木乙烯二期项目、库尔勒市天山西路11号、库车县应急响应中心、塔中镇等。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采购订单发送时间以采购人发送给供应商的时间为准。
2.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文件提供分/总公司的相关资料,方可视为有效,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项近三年(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生活用品、日用品供应业绩(单项目合同金额≥100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和累计超过100万元的发票统计表(见附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若成立年度不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请登录)
3.5其他要求:投标人近六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保局出具)证明资料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
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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